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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6-05

红安县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具体岗位详见附表1

(二)《岗位表》 “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

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显示为“否”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注】

 ①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无论户籍和生源

 ②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③择业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


三、报名

1.时间:2020689:0061217:00。报名窗口于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转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3.报名要求

 (1)一人只能报名一岗。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更改其他岗位

 (2)仔细阅读《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材料

4.资格审查:689:00614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5.缴费确认:6159:00617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20207209:00724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初步定于20207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2)科目:8:30 -- 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 -- 12:00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详见附件4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个月左右时间,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面试

1.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试工等形式

3. 面试比例: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审核),并于2020630日前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红安县园艺大道168号人社局办公楼503室,联系电话:0713-5282432)提供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5)、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0731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40%=笔试总成绩

(四)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县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1.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xlsx

 3.教育部专业目录.zip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5.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6.红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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